现在的法律对于人们婚前的财产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,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,可以进行财产公证,把双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记录下来。此外,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没有进行公证,只要有相关的证据,像一些个人税收方面的记录等,可以表明哪些财产是其个人的,那么这个时候,也可以在离婚分配财产的时候,先行把这些财产划分出去,然后剩余的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,才可以进行平均分配。
二、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,适当进行照顾的原则
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,会本着男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配。此外,法院还会特别注意照顾未成年的子女,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其所拥有的财产,是不可以被作为离婚分配的财产进行处理的。在判决过程中,法院还会适当照顾女性,这是从传统的角度来考虑的。
三、已损耗财产不再计算的原则
在婚姻过程,原来属于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,在使用时已经损耗,或者毁坏。那么这个时候,法院也不会再对其进行价值计算。据了解,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法,是为了避免离婚财产分配过程之中,出现不太必要的麻烦。
四、无错方少分配或不分配原则
在婚姻过程中,有一方出现了过错,只要另一方可以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,那么在财产分配方面,过错方就会少分配,或者是不分配。这个前提,是要另一方可以拿出相关证据。现在许多深圳婚姻调查公司,他们就可以为人们提供这方面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