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中的一方有外遇的话,在离婚的时候,无过错的一方就能够申请获得赔偿。下面深圳阳光商务调查公司就给大家介绍外遇调查取证方法有哪些,什么证据具有法律效力?
外遇调查
1、手机短信
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,有时配偶与自己、第三者与自己可能通过短信联系,这种短信都可以保留作为证据。但由于短信的特点,保存比较困难,很难直接证明短信发出以及接收者,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给予保留,并且可能还需要辅助的证据才能证明婚外情的事实。
但无论如何,短信可以作为婚外情调查取证,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机中,一直未被删除,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,或者把手机短信固定,经公证机关公证等,以备后来作为证据使用。
2、电子邮件
有时配偶会和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,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,有些当事人也会把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,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。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是谁,深圳阳光商务调查公司认为,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很困难,只能作为辅助证据,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证据链条。
外遇调查
3、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
我们在案件中经常碰到的,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保证书,保证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,这样的书面材料也能帮助证明配偶有婚外情行为,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。
4、周围邻居、朋友的证言
取得证据的方法、婚外情调查取证方式要注意,无论是自己亲自取证,还是请其他人帮忙取证,要注意的是,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,否则法院不会采信。比如:多人强行闯入他人住宅,那样的话,法院不仅不会采信,在法律上还会是一种侵权行为。
经过以上的介绍,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外遇调查取证方法有哪些。上述所提到的各类证据,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