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短信是否属于外遇婚外情的证据呢?这其实很多人都有疑惑,不过深圳阳光商务调查公司小编就总结了一些官方的说法给大家,希望可以解答到这个问题。
深圳私家侦探明确告诉你:手机短信是否属于外遇婚处情的证据
起因:陌生女子的暧昧短信
一个月前,孙女士收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短信称:我和你的丈夫有长达三年的婚外情,请你成全我们。将信将疑的孙女士对此并没有理睬,可是最近她再次收到该女子的短信,将丈夫的生活习惯描写得纤毫毕见,没有过细致的接触怎么会了解这么清楚?苦恼的孙女士不想一下捅破丈夫的脸面,然而辗转反侧的她每夜反复看着手机上的短信:他喜欢在早晨起床时抽烟,刷牙时总从后面挤牙膏……心里越来越怀疑。
从此,丈夫的一举一动在她看来都充满了可疑的迹象,饱受折磨的她决定将这些短信作为婚外情证据,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,但,法律是否会给出她合理的公证呢?
公证部门:暂无受理程序
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负责人认为:“如果走民事程序受理的话,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,而每一项公证又必须走法定程序,因而为手机短信公证还很困难。此外,由于手机的技术含量高,还难以确认是否使用了科技手段篡改电话号码。所以短信能否做证还处于学术探讨阶段,有待商榷。”
深圳私家侦探明确告诉你:手机短信是否属于外遇婚处情的证据
律师:可以作为证据线索
既然公证部门无法受理,那么深圳私家侦探则认为:“手机短信有明确的收信人、发信人,是比较完整的文字载体,可以作为证据线索存在。从内容上看,发信人明确表明了身份,又说得很清楚。从民事诉讼角度看,短信可以归纳到电子信件当中,从本质上讲与Email是一样的。”但前提是确定使用手机的机主身份。
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手机短信是否属于外遇婚外情的证据的内容,总的来说只要你有了离婚的想法,手机短信都是可以作为参考证据的。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就收藏我们网站吧。